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需要哪些条件?

网络货运平台资质申请需要满足以下线上服务能力:

 

1.取得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公司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

2.符合国家关于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的要求(单位名称与网络货运经营申请人名称一致,建议取得三级及以上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证明及相关材料)。

3.网络平台接入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

4.网络货运平台具备以下功能要求。

(1)信息发布。

网络货运经营者依托网络平台为托运人、实际承运人提供真实、有效的货源及运力信息,并对货源及车源信息进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信息发布、筛选、修改、推送、撤回等功能。

(2)线上交易。

网络货运经营者应通过网络平台在线组织运力,进行货源、运力资源的有效整合,实现信息精准配置,生成电子运单,完成线上交易。

(3)全程监控。

网络平台应自行或者使用第三方平台对运输地点、轨迹、状态进行动态监控,具备对装货、卸货、结算等进行有效管控的功能和物流信息全流程跟踪、记录、存储、分析能力;应记录含有时间和地理位置信息的实时行驶轨迹数据;宜实时展示实际承运驾驶员、车辆运输轨迹,并实现实际承运人相关资格证件到期预警提示、违规行为报警等功能。

(4)金融支付。

网络平台应具备核销对账、交易明细查询、生成资金流水单等功能,宜具备在线支付功能。

(5)咨询投诉。

网络平台应具备咨询、举报投诉、结果反馈等功能。

(6)在线评价。

网络平台应具备对托运、实际承运人进行信用打分及评级的功能。

(7)查询统计。

网络平台应具备信息查询功能,包括运单、资金流水、运输轨迹、信用记录、投诉处理等信息分类分户查询以及数据统计分析的功能。

(8)数据调取。

网络平台应具备交通运输、税务等相关部门依法调取数据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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