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孕期也会患抑郁症

  ●别只关注产后抑郁,妊娠初期和妊娠晚期是孕期抑郁的高发期,同样需重视

  ●妊娠期有阴道出血史、妊娠剧吐史、羊膜腔穿刺史、高血压综合征等病史及有反复流产史的孕妇更易患孕期抑郁

  如今,人们对产后抑郁已有所了解,但对于同样也属于围产期抑郁障碍的产前抑郁,即孕期抑郁却知之甚少。专家介绍,围产期抑郁障碍是一种高发疾病,约11.6%~16%的女性会在妊娠期及产后患上该病。除了围产期女性生理变化的影响外,反复流产的孕妇,以及妊娠期有阴道出血史、妊娠剧吐史、羊膜腔穿刺史、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及孕期服药史、阴道炎等病史的孕妇更容易患孕期抑郁。专家提醒,妊娠初期和晚期,是孕期抑郁的高发期,尽量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

  典型案例:怀孕7个月莫名抑郁了

  今年29岁的晓桦,已经怀孕7个多月,怀孕后一直觉得开心和幸福的她,最近却总是觉得莫名难过,经常一个人窝在家里偷偷哭泣。“我不想和任何人接触,厌烦周围的一切,不想吃东西。”她说,“几乎每天晚上都睡不着,睁着眼睛盼天亮,天亮了又觉得这一天很难熬,有时会觉得活着没什么意思……”

  日前,她在家人的陪同下来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心理门诊科就诊,该科主任周伯荣教授经仔细问诊和分析,发现她是因为在妊娠晚期过于紧张,总担心孩子有缺陷而患上了产前抑郁症。

  危险时期:妊娠初期和晚期最高发

  周伯荣说,围产期抑郁障碍是指在孕期及产后1年内发作的非精神病性的轻度或重度抑郁障碍,可分为产前抑郁(或孕期抑郁)和产后抑郁。围产期抑郁障碍是一种高发疾病,约11.6%~16%的女性会在妊娠期及产后患上该病。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在越来越重视产后抑郁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忽视了女性的孕期抑郁症。周伯荣分析,据研究表明,妊娠期焦虑和抑郁的发生率特点是一个U形曲线。在妊娠早期,有的女性会出现焦虑和抑郁,从妊娠早期到妊娠中期,焦虑抑郁程度会下降,到了妊娠晚期,又再增加。

  “妊娠晚期即孕28~42周是心理应激高发的危险时期。”周伯荣说,因为妊娠晚期是孕妇各器官功能负荷达到孕期最高值、体形变化最为明显的时期,孕妇容易发生睡眠障碍、疲倦、便秘、食欲减退等健康问题,情绪波动大,再加上精神感到压抑,担心分娩疼痛,担心孩子出生后是否健康,担心能否胜任做母亲的责任,很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负性情绪。而在妊娠初期,由于孕妇担心流产,或者没有做好怀孕的心理准备等原因,也容易出现焦虑抑郁。

  诱因:反复流产的孕妇更易患病

  周伯荣分析,围产期抑郁障碍的病因是交互作用、互相影响、互为因果的。

  从围产期的生理变化分析,妊娠期,孕妇体内的神经递质与激素水平的波动是通过下丘脑-垂体-甲状腺、下丘脑-垂体-肾上腺轴、下丘脑-垂体-卵巢这三个神经轴系统反馈性调节而变化的。高水平雌激素和孕激素,可能会导致中枢神经系统儿茶酚胺功能亢进,从而促使孕妇产生焦虑情绪反应。

  从既往经历分析,流产对孕妇精神上的打击不可忽视,尤其是反复流产的孕妇,存在较多心理障碍。同时,妊娠期有阴道出血史、妊娠剧吐史、羊膜腔穿刺史、高血压综合征、糖尿病及孕期服药史、阴道炎等病史的孕妇,由于自身健康存在问题,同时也怕影响到胎儿,也很容易出现焦虑、抑郁等情绪。

  从心理社会因素分析,研究发现,围产期抑郁的孕妇绝大多数平时性格内向、多虑、情绪不稳定、心理耐受力差,大多存在以自我为中心、成熟度不够、敏感、固执、社交能力不良、与人相处不融洽等个性特点。此外,社会支持分值低的孕妇,也更容易发生心理问题。

  危害:会影响母亲健康和胎儿生长发育

  周伯荣提醒,孕期抑郁障碍,除了具有一般人群抑郁障碍表现出来的情绪低落、兴趣下降、乐趣丧失、睡眠障碍等症状和体征外,还会影响母亲健康,负性情绪更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宫内环境,对胎儿生长发育造成危害。

  孕期抑郁对母亲的危害主要包括:一是自主神经功能紊乱,表现为心跳加快、呼吸加快出汗、胃肠不适、加重早孕反应等;二是血管痉挛、血压升高,从而引起妊娠高血压;三是引起子宫收缩导致流产;四是早产、产程延长。而且,孕期抑郁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还会导致病情迁延不愈,导致产后抑郁症,具体表现为:对婴儿发出的各种信号的反应和理解性减弱,意识不到婴儿的需求;母婴之间情感沟通能力下降;对婴儿的照护和护理下降,不能承担起婴儿的预防保健工作等;严重者会出现伤婴等行为。

  孕期抑郁对胎儿的危害主要包括:一是影响母体激素分泌和胎儿的血液循环,从而影响胎儿发育;二是如果母亲在胎儿口腔顶和上颌骨形成的第7~10周时经常发怒,会造成胎儿腭裂和兔唇;三是准妈妈孕期心情郁闷,宝宝脾气也容易急躁;四是准妈妈压力大,孩子免疫也会差。

  干预抑郁症患者在病情稳定期可怀孕

  周伯荣建议,应在孕期初期即开始定期心理评估,包括情绪障碍、睡眠监测、不良情绪导致的躯体症状,尽量做到早发现、早识别、早诊断、早治疗。

  他说,在孕前已存在抑郁障碍且一直服用药物治疗者,处于疾病稳定期时,可以按计划怀孕,并可在怀孕早期(1~3月)停药。同时,要密切关注患者的心理变化,做好孕期心理治疗及心理监测,必要时根据病情变化决定是否孕期继续服药。孕前无抑郁障碍者在孕期出现抑郁症状时,首先到精神医学科进行心理评估,若无明显的自杀自伤行为,或者是无严重的失眠、呕吐等不适,建议以心理治疗为主,包括家庭治疗、认知行为治疗、团体治疗等。

  他特别提醒,围产期是一个特殊的时期,用药须十分谨慎,尽可能使用不良反应少、对胎儿生长发育威胁少的药物。如果心理评估提示患者存在中、重度抑郁,并出现明显自杀自伤行为或倾向时,要与患者及家属充分沟通,经权衡利弊后使用药物治疗,同时,需结合心理疏导,并做好胎儿健康监测。若是产后需要药物治疗时,患者应终止母乳喂养。

    医学指导/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临床心理门诊科主任周伯荣教授

文/广州日报记者黄蓉芳通讯员崔英、黄贤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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